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蛟河市永晟石材有限公司 矿山开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蛟河市永晟石材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绍光 联系电话:18604327112
通讯地址:吉林省蛟河市天岗镇保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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