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宅子头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用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宅子头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用房项目
地点: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城阳区丹晖路
建设单位: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西宅子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内容:西宅子头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用房项目总用地面积4428.68m2,总建筑面积6782.02m2,无地下车库和地下设备间。主要建设1座3F和1座4F集体经济发展用房(用途为仓储)。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邵总
联系电话:139698621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