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西安隆基澄城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西安隆基澄城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渭南沐光澄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渭南市澄城县、延安市黄龙县
公示内容:本项目新建单回架空送出线路总长11.165km,其中澄城县境内涉及10个塔基点位,路径长度3.16km;黄龙县境内涉及22个塔基点位,路径长度8.005km。
联系人:苏经理
公示时间:2025.6.25-2025.7.23(20个工作日)
邮箱:1056064067@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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