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 号),以及原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等规定,现将“广西飞南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有价金属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广西飞南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工业园区石龙片区B区内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15977804640
编制单位:广西博宇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71-4847466 邮箱:932357713@qq.com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文本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HFRXlblpTrqocheltKrng?pwd=1ebh 提取码: 1ebh
公示时间:2025年 6月23日-2025年 7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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