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方晓(河北)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分子砌块、医药及中间体研发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方晓(河北)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分子砌块、医药及中间体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589号1号楼5层
建设单位:方晓(河北)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30个自然日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13731187066
验收组意见:本项目已于2025年6月14通过验收组验收评审会,根据验收组意见,本项目实施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监测结果标明,各污染源均达标排放。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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