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曼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可膨胀石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曼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可膨胀石墨项目
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台安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辽宁曼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1880981922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