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优特钢产品高端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 (一期1#LF精炼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优特钢产品高端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 (一期1#LF精炼炉项目)
项目类型:改建
建设单位: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优特钢产品高端化转型升级改造项目位于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分期建设,本次验收项目在原有炼钢车间新增1套120吨LF精炼炉,同步改造或新建配套公辅环保设施;本项目不新增炼钢产能。项目实际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项目所需人员由厂区统一调配,采取四班三运转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天数350天,项目年运行时间为7125h。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188966103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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