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填埋场部分验收(1#、4#))通过自主环保验收,2025年6月初完成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现将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再生资源产业园危废资源化综合利用处置中心项目变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填埋场部分验收(1#、4#))
(2)建设单位:辽宁博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公示内容:填埋场1#、4#,及配套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池。
(4)公示时间: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14日
(5)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6)联 系 人: 唐绍忠
(7)联系电话:13957973933
(8)电子邮箱:lnb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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