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灯塔双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硅石20万吨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灯塔双源矿业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硅石20万吨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铧子镇后铧子村
建设单位:灯塔双源矿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5日-2025年7月1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苏总
联系电话:1526686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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