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长兴县夹浦盛佳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丝42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500万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兴县夹浦盛佳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丝42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500万米建设项目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104国道纺织企业保留区
建设单位:长兴县夹浦盛佳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长兴县夹浦盛佳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3月28日,注册资本15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夹浦村,主要从事化纤布、化纤丝加工、销售,床上用纺织品等纺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属于化纤织造加工(C 1751);涤纶纤维制造(C 2822)行业。
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及企业发展需要,长兴县夹浦盛佳纺织有限公司(经度:119°56′03″,纬度:31°06′14″)在长兴县夹浦镇104国道纺织企业保留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喷水织机和加弹机集聚,集聚网联喷水织机128台、加弹机3台,并新增其他辅助生产设备开展年加工化纤丝42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500万米建设项目。项目完全投产后,预计形成年加工化纤丝42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500万米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于2022年07月14日由长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备案,项目代码为2207-330522-04-01-885687。
2024年11月,企业委托长兴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长兴县夹浦盛佳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丝42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5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2月31日通过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兴县夹浦盛佳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化纤丝42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500万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文号为湖长环建(2024)173号。
本项目于2025年01月份开始建设,2025年04月份完成项目现阶段建设并开始调试运行,累计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职工定员30人,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本项目审批的生产设备为128台喷水织机、3台加弹机、2台牵经车、2台打卷机,由于1台加弹机指标已出售放弃实施,现场已实施的生产设备为128台喷水织机、2台加弹机、2台牵经车、2台打卷机,现行设备匹配现行产能,对应的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化纤丝2800吨、年产各类纺织面料1500万米,此为整体竣工验收。
企业已于2025年04月1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5227731195997001P。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沈大胜
联系电话:1390582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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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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