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门泰兴和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泰兴和太阳镜片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泰兴和太阳镜片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寨后北路69号3号厂房3楼
建设单位:厦门泰兴和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周1825079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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