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盛达宇碳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东莞市盛达宇碳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盛达宇碳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白云前南三街2号1栋301室(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113 °56′37.34″,北纬22°54′34.93″),主要从事碳纤维制品的加工生产,预计年加工生产碳纤维制品5000张。于2024年10月25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4191号)。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03月15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8月1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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