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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依据以上规定,现将四川正达凯新材料项目配套输气工程验收调查报告书情况予以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正达凯新材料项目配套输气工程
建设地点:宣汉县普光镇
建设单位: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联系人:刘攀登
联系电话:150449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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