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6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梁河县明祥水泥制品厂组织召开“梁河县明祥水泥制品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会议评审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梁河县明祥水泥制品厂迁建项目
(2)建设性质:迁建
(3)建设单位:梁河县明祥水泥制品厂
(4)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566国道西北侧梁河县社会福利中心对面
(5)工程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6280.62m²;实际设置水泥排水管生产线一条、U型渠槽生产线一条、预制构件生产线一条,配套搅拌机、制管机、U型渠槽机等;建设办公生活区及原材料堆场等其他配套设施;年生产水泥制品约18000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梁河县明祥水泥制品厂
联系人:克盛元
联系电话:13988270005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566国道西北侧梁河县社会福利中心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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