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将我单位《云南星宗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器材以及配套器材生产建设项目》竣工信息公示信息如下:云南星宗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器材以及配套器材生产建设项目位于澄江工业园区提古片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项目竣工日期为2025年5月7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对云南星宗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器材以及配套器材生产建设项目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云南星宗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消防器材以及配套器材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云南星宗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项目位于澄江工业园区提古片区,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4.62亩(43082㎡),建筑面积约为47000㎡,购买园区地块进行建设。
项目相关环保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通过隔油池处理,处理后和其他生活废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以及道路扫洒用水。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筒体喷塑工段设置1台脉冲+滤芯处理;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处理后共同通过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云母、色母投料颗粒物、磷酸一铵、硫酸铵、石英砂投料口颗粒物、灌装机颗粒物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磨料颗粒物、高速混料机颗粒物、混合烘千机颗粒物、振动筛颗粒物、料仓颗粒物在收尘管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将产生噪声较高的设备布置于场地中部。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以及不合格产品筒体、废包装材料、焊渣、沉降的金属粉尘外售至废品回收站,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布袋收集的喷塑粉尘以及周边沉降的塑粉、布袋收集的干粉材料粉尘以及周边沉降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底渣由建设垃圾清运单位处理,CO2灭火剂桶、水基型灭火药剂桶可以回收的定期由原材料厂家回收,不可以回收的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墨桶、稀释剂桶、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机油、废含油墨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调试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5月9日--2025年7月31日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星宗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澄江工业园区提古片区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368186764
邮箱:15368186764@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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