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调试前,需公开竣工日期、调试起止日期。
现对项目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遥县洪善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洪善镇新营村北180m
建设单位:平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设内容: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2000m³/d。
调试时间:2021年10月-2022年4月
联系人:刘师傅
联系方式:13994562880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