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日,联熹向港(南昌)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向塘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自主验收。参加验收会的有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会议邀请的3位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和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会自主验收意见,并同意项目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依法将本项目验收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9979285633(胡总)
传 真:无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向塘北路七号
邮 编:3302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机构 | 验收公示文件 |
向塘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一期) |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向塘镇向塘北路七号 | 联熹向港(南昌)水务有限公司 | 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自批文 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注:上述验收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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