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新日铝制品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新日铝制品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一期)(部分验收)
建设单位:沈阳新日铝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3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1384056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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