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条令)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天圣路22号H幢301室、302室、304室
建设单位:南京和显达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租赁H栋3楼301室、302室(建筑面积912.91m2),并新增租赁304室(383.74m2)对研发中心进行改扩建,新增实验内容主要从事OLED面板用铜蚀刻液、银蚀刻液、剥离液和芯片用封装胶的配方研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25-86610527
邮箱:32926767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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