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石家庄高新区鸿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危废间废气及底漆喷漆间废气治理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石家庄高新区鸿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栾段街189号
建设单位:石家庄高新区鸿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炳文
联系电话:18833133341
验收组意见:本项目已于2025年4月30日通过验收组验收评审会,根据验收组意见,本项目实施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监测结果标明,各污染源均达标排放。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提出意见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第二条。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30日,提出意见的方式为电话联系、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见面约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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