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鑫泰龙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智能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常盐工业园区常州路东侧、团结路北侧
建设单位:鑫泰龙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鑫泰龙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智能环保设备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6月3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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