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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86****3034 发表于 2025-04-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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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
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年4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 在阿拉尔市组织召开了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 )、设计单位、3名技术专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组成,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
验收组通过资料调查了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环保设施及措施执行情况的介绍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核查情况的汇报,通过资料检查、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起点位于第一师 7 团~16 团~S207 公路与国道 G580 交叉处(交叉桩号为 K119+586 附近),路线全长35.051km。本工程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21年4月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兵交发[2021]29号),对本项目可行性报告给予批复;
(2)2021年9月1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兵交发[2021]110号),批准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3)2022年2月25日,第一师阿拉尔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师市环审[2022]1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4)本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2024年10月投入试运行。工程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环保设施与主体线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同时投入运行,满足三同时验收制度。
(三)投资情况
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总投资98989.44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通过查阅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工程监理资料和相关协议、文件,对比环评报告本项目实际建设和环评相比,工程建设内容未发生较大调整。
根据环保部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参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线路长度及车道数或设计车速未进行调整变化,线路走向没有变化,没有新增声环境敏感点及穿越和邻近各类保护区。工程建设内容的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单位通过在施工生产区设置废水沉淀池,将养护废水和清洗废水集中收集排入沉淀池,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荒漠植被的绿化。桥梁施工时在河流枯水期进行,严禁施工现场堆放弃土,在施工结束后已对残留物进行清运。
2.废气
施工期严格规范施工车辆管理,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采取良好的密封状态,防止超载,散装物料装卸做到轻装慢卸,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超过车辆槽帮上沿,对不慎洒落地面的建筑材料及时进行清理,施工车辆由统一道路进入施工场地,运输时均为密闭运输,并定时进行冲洗。临时堆料场、生产生活区四周采用围挡,并对物料进行苫盖处理。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
3.噪声
施工单位在建设期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定期保养机械,使筑路机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的时间;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活动,通过限制车速和禁止鸣笛来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程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施工期间设置专人对噪声进行管控。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设立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4.固体废物
弃土全部拉运至村用于平整洼地;施工期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严禁乱排,施工营地设置了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到阿拉尔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5.生态影响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已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时已注意保护公路沿线植被,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施工范围位于临时占地的手续划定范围内,已采取布设彩旗和标志牌,限制施工车辆运行。禁止施工队伍砍伐征地范围之外的林木,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定施工车辆的行驶路线,施工机械、土石方及其它建筑材料等停放在指定施工活动范围内;施工时,注意对耕地、林地生态的保护;林地砍伐办理完成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场地平整,按要求对施工迹地进行了植被恢复,项目沿线生态恢复较好。临时占地均已平整恢复或移交政府部门。项目通过土地调整、征地补偿等措施降低了对沿线农业生态带来的不利影响。
(1)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通过土地调整、征地补偿等措施降低了对沿线农业生态带来的不利影响,占用耕地总体上对沿线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和农业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己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及林地进行了补偿。
(2)陆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区野生动物分布种类少,沿线无大型哺乳动物活动,没有区域特有种,亦无受国家和自治区保护的野生动物。本项目仅有一些常见的鸟类,如乌鸦、麻雀、燕子等;兽类中以跳鼠、沙鼠较为常见。施工期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活动对项目区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的造成一定干扰,项目采取了一定施工管理措施,划定了施工范围,尽量减少了施工扰动区,采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低振设备,加强施工人员教育,文明施工,对场地附近出现的野生动物不猎捕,已经做到了不惊扰、少驱赶,减缓了对野生动物造成的影响。
(3)水生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避开了河流渠道输水期,施工生产时设置了沉淀池,用于沉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场地洒水。
(二)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沿线不设服务设施,无生活污水排放。项目区位于新疆的西南部,气候干燥,多年平均降水量相对较低,路面径流污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2.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公路行驶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营运期间加强机动车管理,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交通工具,强化车辆尾气排放监管,同时禁止超载及运送散装粉状货物无遮盖的车辆上路,严格监控运载危险品的车辆;道路沿线进行了植树绿化。
3.噪声
加强了道路沿线监控、路面保养维护,设置了限速标志、绿化带等措施进行治理。道路建设符合沿线城镇规划,同时建设单位定期对道路进行养护,保障路面状况。
4.固体废物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道路清扫垃圾、道路维修过程产生的垃圾,由环卫工人清理,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5.环境风险
公路在桥梁两侧均设置了钢筋混凝土防撞栏。公路管理部门对上路行驶的危险品实施全程监控,公路及桥梁两侧设立减速标识,确保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道路。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噪声
根据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25年1月的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区声环境敏感区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2类标准要求。
公路昼间距路中心线2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60dB);夜间距路中心线2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50dB)。
公路24h连续交通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60dB);夜间距路中心线20m外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50dB)。
(二)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来往人员产生的垃圾和车辆撒落的固废,由环卫工人及时清理,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境管理检(核)查情况
(一)环境管理情况调查
1.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
2.施工期环境管理情况
建设单位保持环境保护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把施工对环境、邻近财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施工营地、公路沿线等设置警示标牌,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越过红线施工或任意活动,以减小施工活动对公路周围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影响。
3.运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运营过度期间环境管理由建设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 具体负责,由运营管理单位协调配合,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后期遗留问题的处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完善。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运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交由第三师交通运输局负责。
根据调查,该单位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的环境保护工作,由2人专门负责道路沿线环境保护管理,加强对公路路面的养护,加强公路行驶车辆巡查和管理。
项目施工及试运营期间无扰民事件发生,建设和试运营阶段未接到群众环境投诉案件。
(二)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施工期未进行扬尘、地表水和噪声环境监测,通过走访沿线居民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项目施工期未有扰民事件发生,未接到群众环境投诉案件;本工程运营期间,委托新疆腾龙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道路沿线的交通噪声实际情况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衰减断面的监测结果,在目前的车流量条件下,昼间、夜间距路中心线20m、40m、60m、80m、120m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三)环境管理
本项目运营期没有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生活污水排放,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设单位制订环保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 制定了第三师公路项目综合应急计划。定期检修各项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验收结论
根据调查,本项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到位,环保设施满足“三同时”的管理要求,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临时迹地得到了平整恢复、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管理的要求。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收到周边居民有关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通过以上分析,该项目总体上达到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予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运营期做好沿线绿化、边坡防护管理和养护工作

验收组长签字:


验收成员签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公路管理处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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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第一师昭通小镇~S215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 项目位置
    新疆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5.04.30 -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