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干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干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霍林郭勒市广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烘干脱硫石膏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霍林郭勒市广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烘干脱硫石膏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地点:通辽市霍林郭勒市煤化工业园区A区
建设单位:霍林郭勒市广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蔡克文
联系电话:1592449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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