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迈联医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生产电子测试线束、移动电源电池组、医用护理分切料、医用管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苏州迈联医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生产电子测试线束、移动电源电池组、医用护理分切料、医用管路项目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画师湖路889 号3幢201室
建设单位:苏州迈联医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文本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03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邱总
联系电话:1586259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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