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辽宁名亨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辽宁名亨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科技大街48-7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04月30日-2025年06月03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反馈意见联系人:孙晓静 联系电话:1830418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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