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邢台茂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邢台茂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使用现有厂房4000平方米,淘汰原有混凝土120生产线一条,更换新混凝土120密闭环保型生产线一条、砂石分离机一台及相关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25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街道办事处前大流村166号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6月0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计彬 联系电话:1873298795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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