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河南宇宙人工晶状体研制有限公司人工晶状体及其配套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河南宇宙人工晶状体研制有限公司人工晶状体及其配套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槐路8号火炬大厦
建设单位:河南宇宙人工晶状体研制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河南宇宙人工晶状体研制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作者(186****376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5-01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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