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台县城市气化工程输气管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高台县城市气化工程输气管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高台县川高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站(E:99°14'75”,N:36°1645”),终点为高台县合建站(E:99°5427”,N:39°12'59“)。线路起于西一线酒泉压气站,向东穿越高火公路、穿越高台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向东北方向穿越G30高速公路涵洞后终于高台县合建站,线路整体与双兰线输油管线并行呈由西向东走向,设计桩号为GT001~GT030,总长度为13.7315km,管径为D219mm,设计压力为10.0MPa,输气量为1.3×108m²/a。两端站点不含于环评项目建设内容,不含于本次验收范围。。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504979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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