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的要求,现将安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等级沥青及水稳搅拌站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等级沥青及水稳搅拌站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安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2022年7月26日,企业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206-610962-04-01-195880),总工程设计建设年产沥青混凝土和水泥稳定层混凝土各5万吨。2022年12月安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城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安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等级沥青及水稳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1月18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下发了《关于安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等级沥青及水稳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汉环分函〔2023〕5号),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项目于2023年2月动工建设,截止2023年3月仅建成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水泥稳定层混凝土生产线及附属设施未建设。2023年5月,安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安康山水环创环保有限公司对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完成了《安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等级沥青及水稳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于2023年5月14日通过专家评审。2025年2月康恒佳达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成水泥稳定层混凝土生产线及附属设施,2025年4月进行了试运行,本次竣工验收工作范围为水泥稳定层混凝土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厂区其他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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