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330kV金塔白水泉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330kV金塔白水泉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酒钢宏晟新能源(金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白水泉光电产业园内,产业园位于金塔县城西30km处,西距嘉峪关市34km,变电站位于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金塔白水泉600MW光伏发电场内(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白水泉光电产业园南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新建白水泉330kV变电站,规模为4×240MVA主变,330kV出线4回,每台主变配置2套30MvarSVG。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2×240MVA主变,二期建设1×360MVA主变,本次验收仅针对二期1×360MVA主变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一期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表、验收工作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09370304
邮箱:214205936@qq.com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