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锦州锦恒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00万套汽车安全气囊气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锦州锦恒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00万套汽车安全气囊气袋项目
建设单位:锦州锦恒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江街3#
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已完成建设的主体工程和其全部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沈总 13352187993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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