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金塔白水泉600MW光伏发电二期400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金塔白水泉600MW光伏发电二期400MW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酒钢宏晟新能源(金塔)有限公司
(4)验收范围: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200MW,二期400MW,目前一期200MW光伏发电工程暂未完成竣工验收,本期验收范围仅为二期400MW光伏发电工程及其与二期工程有关的配套设施竣工环保验收。
(5)项目投资:环评概算总投资237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5万元,占总投资的0.14%;实际建设中二期总投资100296.9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8.85万元,占总投资的0.22%。
(6)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镇白水泉光电产业园。
(7)建设内容:二期工程装机规模4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480.0146MWp,容配比1.2,采用固定式支架布置,光伏区采用575Wp单晶硅组件+固定式+3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122个3.3MW子阵,共1334个3300kVA逆变器,共122个3.3MW箱变,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24路-26路组串接入1台300kW组串逆变器,每11台组串逆变器接入1台3300kVA/37kV/0.8kV升压变压器;集控中心依托一期升压站已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示范项目金塔白水泉600MW光伏发电二期400MW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30日(公示期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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