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联络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吉安联络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配套110kV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吉安吉州区、吉安县
建设单位:管网集团(新疆)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表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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