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锡林煤层气吉煤14-18X等9口井探井勘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锡林煤层气吉煤14-18X等9口井探井勘探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那乌拉嘎查,吉煤14井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华北油田公司二连分公司
建设内容:实际钻探8口井,分布在4座井场内,吉煤14平2井调整至吉煤14-20井场,吉煤14-22井不再施工建设。施工期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排采工程、钻后工程及相应地面配套设施等。
根据试排采期间测试成果分析,吉煤14-20X、吉煤14-21X、吉煤14-23X、吉煤14-24X、吉煤14平1及吉煤14平2井共6口井,安装采气设备后关井处理,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开发利用;吉煤14-18X、吉煤14-19X井临时封井,做为储备井。项目保留4座采气井场和进场道路,对施工期其他临时用地进行平整清理、植被恢复等,目前植被已全部恢复原貌,具备验收条件。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1504896897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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