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乌苏市泽恒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农用地膜生产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乌苏市泽恒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农用地膜生产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地点:塔城地区乌苏市智合现代农业产业园(黄浦江东路南侧,宁波路东侧)
建设单位:乌苏市泽恒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乌苏市泽恒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在租赁厂房内安装生产设备,建设农用地膜生产线6条及配套设施,每条线生产能力250kg/h。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1337972452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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