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业安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船用消音器、油污水处理装置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检测结果表明:
1、废水
从 2021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11 日的检测数据表明,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达到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 1 中旱作标准,处理措施技术可行,与周边居民签订了生活污水肥田协议,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抛丸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根据江苏源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YYJC-BG-2021-110483】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可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 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本项目喷漆废气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江苏源远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YYJC-BG-2021-120722】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可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 标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中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中标准。
3、噪声
从 2021 年 11 月 4 日、2021 年 11 月 5 日的检测数据表明,检测期间,该项目西侧、北侧、东侧、南侧厂界监测点噪声均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 1 中 3 类标准,项目周边敏感点周边居民敏感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2 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金属废料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满足验收监测要求。验收结果表明:本项目抛丸废气各项监测因子均达标,厂界颗粒物达到了相应的标准,所有噪声监测点位的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标,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无违规排放。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综上所述,该项目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申请验收。
作者(188****0278,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5-04-2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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