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9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13893431681;联系人:高先生
附件: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危险废物库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作者(182****895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4-0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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