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联灏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东莞市联灏新材料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科路38号10栋201室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为2940m2,建筑面积为2940m2,主要从事环保型UV胶、环保型环氢胶的加工生产,项目采取分期验收,本次属于一期验收;一期投资为1100万元,一期生产环保型UV胶200吨,环保型环氧胶50吨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黄垂祯
联系方式:13642978698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详看附件)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我单位或我单位委托的环保机构,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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