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长江商学院三亚校区、三亚温泉谷度假村及养生中心项目二期(A09、A11、A14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予以公布如下:
建设单位:海南中度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社区学院路
项目概况:本次验收范围为长江商学院三亚校区、三亚温泉谷度假村及养生中心项目二期度假酒店(A09地块、A11地块、A14地块),于2022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建设完成,项目环保设施基本建设完成,满足验收条件。
A09地块权属用地面积12801.98m2,建设3栋地上2层度假酒店及2个埋地式设备房,总建筑面积6628.40m2,容积率0.3,建筑高度9.9米,建筑密度17.21%,绿地率50.48%,客房数16间,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6个。
A11地块权属用地面积29825.56m2,建设5栋地上2层度假酒店及1个埋地式设备房,总建筑面积15184.05m2,容积率0.3,建筑高度9.9米,建筑密度17.27%,绿地率50.11%,客房数38间,地上机动车停车位38个。
A14地块权属用地面积31844.85m2,总建筑面积41046.5m2。建设2栋度假酒店,其中1#度假酒店为地上23层,建筑面积20818.02m2,2#度假酒店为地上19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0228.48m2。地块容积率1.2,建筑高度76.2米,建筑密度20.32%,绿地率45.08%,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79个。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5120875517
通讯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社区学院路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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