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大湾404-3H井钻井及试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湾404-3H井钻井及试采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毛坝镇境内
建设内容:包括施工期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及油气集输工程。新建大湾404-3H井场1座,新建方井1座。
公示时间:2025年02月28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478086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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