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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省大方县新发九鼎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省大方县新发九鼎煤业有限公司洗煤厂建设项目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绿塘乡高潮社区
建设单位:贵州省大方县新发九鼎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即对已建成煤炭堆放区(仅暂存转运煤炭)部分进行验收。总占地面积为1297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煤炭堆放区、临时休息区以及相应环保措施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联系电话:1898456369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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