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威远县银和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砖及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墙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混凝土砖及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墙板生产项目
地点:四川省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十一社
建设单位:威远县银和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四川省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十一社(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30′30.531″,北纬29°45′10.681″),年产50万平方米灰渣混凝土空心隔墙板及10万立方米混凝土砖的规模。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9日至2025年1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杜明文
联系电话:1899059588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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