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0
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聚酯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 3 万吨 PETG 切片生产线)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聚酯新材料项目(一期年产 3 万吨 PETG 切片生产线)
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产业基地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年产 3 万吨 PETG 切片生产线,同步实施维修间(二)、公用变配电室(二)、新材料化验室、新材料机柜间、甲类危险品库(二)、化学品库、工具间及润滑油房、热媒站、EG罐区、初期雨水池等配套工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00019712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