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安康高新酱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酱园富硒食品调味品研发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完成了《酱园富硒食品调味品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年8月30日,安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以“安高新环发[2021]65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批复,该项目的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未审批即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已依法查处。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已经完工,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验收条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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