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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苏卫华海洋重工码头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卫华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秦伟伟
联系电话:1586281251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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