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和田河“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和田河“十四五”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地 点: 墨玉县
建设单位:墨玉县水利管理总站
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阿卜力孜
电 话:18699861367
邮 箱:151873555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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