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04月27日,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向西村口街6号301室(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1′41.602″,东经113°50′36.590″)建设。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700m2,年加工生产电子连接器500万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10月委托广东兴华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01月23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925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整个厂区。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即雨水与生活污水分开排放,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冷却用水:项目注塑机冷却方式均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破碎、打磨工序:项目塑胶边角料经过破碎机进行破碎处理,破碎过程中,破碎机为密闭状态,在开启设备密封盖时会有少量的扬尘产生,以颗粒物计;项目在利用打磨对模具进行维修的过程中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颗粒物。建设单位拟采取无组织排放形式,在加强机械通风的情况下,破碎、打磨工序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
注塑工序:项目将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空间内,通过整室换风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
项目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即可。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破碎、打磨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破碎、打磨工序产生少量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较严值。
注塑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的废气经同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还应控制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相关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6~5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八、验收人员信息
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东莞市润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监测单位(广东东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成员代表组成。
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详见下表:
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工作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签字 |
建设单位 |
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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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单位 |
广东东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检测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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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东莞市润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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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编写单位 |
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编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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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立恒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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