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省仁怀市宇翔酿酒作坊年产40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贵州琅春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酱香型白酒项目
(2)地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
(3)建设单位:贵州琅春酒业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规模情况:占地面积:约6000平米;窖池48口,酒甑8口,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总投资94万元。
2015年6月23日,仁怀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了(贵州酱王酒业有限公司茅台镇上坪村坳口组赵温江酒厂)《年产300吨酱香型白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RHBJ-HP-DJB2015-479)且同意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2024年4月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方案,在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的前提下,监测单位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0日对项目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在2024年4月17日出具了监测报告,在此基础上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4年4月20日,召开了验收会议,形成项目环保验收意见。
(4)现将验收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5)联系电话:15085477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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