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乡市隆昌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860万条编织袋迁建及年产300万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乡市隆昌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860万条编织袋迁建及年产300万只塑料包装容器项目(一期)
地点:新乡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心连心化工园区化工二路东侧
建设单位:新乡市隆昌塑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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