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吉翔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宏邦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柏地旗峰一路6号2栋502室
建设单位:东莞宏邦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7日
联系人: 占忠来
联系电话:137264811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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